我们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已制定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第D.3 段的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杜季柳女士、林寿康博士及梅乐和博士组成,其中杜季柳女士为此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就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监察审核程序及履行由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责,包括:
我们已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已制定符合上市规则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第E.1 段的职权范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林寿康博士、吕世文先生及杜季柳女士组成,其中林寿康博士为此委员会主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制定董事的薪酬政策、评估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表现、就彼等的薪酬待遇提供建议,并就雇员福利安排作出评估及提供建议,包括:
我们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已制定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第B.3 段的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林寿康博士、吕世文先生及梅乐和博士组成,其中林寿康博士为此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就委任及罢免董事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包括:
我们已成立战略委员会,由吕世文先生、林寿康博士及潘斐先生组成,其中吕世文先生为此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为研究本集团的长期战略及运营计划并就此提供意见。战略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与管理层一同实践本公司的整体使命、愿景及战略方向。重点领域将包括:向董事会及管理层(如适用)在关键战略举措、主要研发计划及伙伴关系方面提供资源和建议;协助管理层建立战略规划程序,识别及克服组织方面的挑战,评估战略备选方案。